Article 10
Amended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分为临时零售网点和常年零售网点。零售网点的布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网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其周边影响安全的距离内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
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部门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辖县(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由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县(市)公安部门确定,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