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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