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因南水北调工程抢修、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相邻土地或者设施的,南水北调工程运行单位可以先行使用,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该土地或者设施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并于事后恢复原状;需要采伐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是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告林业部门,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