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对孝妇河各河段水体的水质分别按下列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一)博山区源头至神头桥河段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Ⅱ类标准。

(二)神头桥至淄川区樊家窝河段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V类标准。樊家窝至留仙湖出口河段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II类标准。

(三)留仙湖出口至长山大桥河段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IV类标准。

(四)其余河段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V类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