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天津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服务、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津港口主要包括北疆港区、南疆港区、东疆港区、临港工业港区、北塘港区和海河港区等,具体范围按照天津港口总体规划确定。

国家和本市对东疆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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