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水源涵养林、水土流失地段、大龙潭水库、发达水库、母子垦水库库区及沟渠,按已划定的界线实行全封;县城和村庄周围、新造幼林地进行重点封山管护;飞播区实行定期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区分别由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明文公布,设立标志,注明四至界线。

全封区域内禁止放牧、修枝、割叶、割草和采石、取土。

Local Regulations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