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州、县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草原面积、等级、产草量、载畜量等的调查,每五年进行一次重点调查,每十年进行一次普查,并建立档案。

草原承包经营者应当支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