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规案,暂不付表决两年内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或者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搁置审议满两年的,由法制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规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地方性法规的批准和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