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

设置过渡性安置点应当考虑环境安全、交通、防疫、防火、防洪、防雷、农用地保护等因素,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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