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Article 6In force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培训机构,在做好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的同时,应当承担全市的继续教育服务工作。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认定继续教育基地。承担继续教育任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手续的,应当向人事行政部门备案。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4, 1999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