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政府部门不得为中小企业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有偿代理和咨询服务,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加入各种协会,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订购报刊杂志。

任何单位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培训、达标、评比、鉴定、考核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