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Amended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规章存在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由法制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规章存在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必要时,送法制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2,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