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每年3月6日为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恐龙地质遗迹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破坏恐龙地质遗迹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