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验收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节水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节水设施包括节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再生水回用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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