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情况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安排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市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国家和省上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法规颁布后,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