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5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Article 49In force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第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报主任会议同意后与制定机关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不再进行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将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将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向常务委员会备案。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