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3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Article 25In force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出部分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出部分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执行中期阶段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经济运行发生重大变化时,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并作出说明。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