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督促医院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组织指导医院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医院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秩序安全秩序事件会第六条 安全秩序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医疗救助;会同相关单位依法做好医院内遗体的存放及处置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