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Chapter 3 社会责任Article 13In force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组织,完善科普网络,围绕促进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农业技术学校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乡(镇)、村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等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