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审计机关发现社会审计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出具虚假审计工作结果,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机关应当将社会审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