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对依法订立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双方应当分别向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内所有盖章确认该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公布。

生效的行业性、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本行业或者本区域内所有盖章确认该合同的企业及其职工具有约束力。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