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鼓励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基金、人才基金,支持华侨投资者投资创业和自主创新。

政府主导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华侨投资者给予同等支持。

华侨投资者可以申报本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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