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省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燃气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全省燃气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燃气发展规划及城市燃气专业规划,经上级建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