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Repealed

燃气企业应当定期对燃气基础设施及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和更新,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并负责指导安全使用燃气。对使用不当的,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劝阻、制止无效又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燃气企业有权中止供气。

由于燃气企业的责任,造成燃气用户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燃气企业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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