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凌家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遗址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遵循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需要,实现遗址保护与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凌家滩遗址保护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其建设控制地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划定并公布。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和界桩。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