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凌家滩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禁止新批宅基地,并且应当依法将土地逐步调整为遗址保护用地。
马鞍山市和含山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凌家滩遗址保护规划对保护范围内原有村民逐步迁出安置。凌家滩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原有住宅不符合保护规划的,应当结合改善村镇环境和提高村民生活水平进行整治。
按照凌家滩遗址保护规划调整土地性质、迁出村民和整治村民住宅的,应当尊重和维护当地村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补偿、补助。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