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应当突出本市发展特色和优势,优化空间布局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体现历史文化和时代风貌,并且符合下列规定:
(一)构建以"山、海、城"相融为特点的"一岛一带多中心"的空间格局;
(二)保障981平方公里的生态控制线规模,包括:生态林地、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区域;
(三)控制640平方公里的城市开发边界规模,城市开发建设不得突破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和规模;
(四)保育五缘湾、万石山、蔡尖尾山、马銮湾、杏林湾、美人山、同安湾、下潭尾、东坑湾、九溪等十大山海通廊;
(五)保护海域滩涂,改善海域滩涂生态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