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

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