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居民、村民社区管理、服务体系等自治内容,制定防火安全公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