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农村道路和村民住宅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村庄内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公共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