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申请从事书报刊批发业务的单位,除具备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主管部门;

(二)必须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有与开展批发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发行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从事发行工作三年以上;

(四)以书报刊批发为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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