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应当予以罚款处罚的执行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