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提供下列信息查询服务:

(一)工商登记注册基本情况;

(二)合同示范文本;

(三)经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样本;

(四)动产抵押及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得披露。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