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本级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收支的进度情况;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复预算和资金拨付是否足额、及时,自治区本级预算有无擅自调整及其变更情况;

(三)依法征收应收的各项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等自治区本级预算收入是否足额、及时征收入库;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体制,办理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

(五)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专款及国债资金使用情况;

(六)自治区本级重要预算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自治区本级预算支出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七)为实现预算采取的各项措施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批准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

(八)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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