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Amended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崂山风景区(以下简称风景区)规划,组织、协调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研究、审议有关风景区的重要制度和重大项目,对风景区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形式、职能和工作制度由市人民政府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