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地方性法规案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仍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由主任会议提出,经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交付表决,交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并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研究。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规案,依照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