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依据城镇热力专项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热网管道。

城镇热力管道需要穿越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和场所的,应当进行安全论证,采取相关安全保护措施。

城镇热力管道按照城镇热力专项规划需要穿越单位、厂区或宅院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施工造成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予以修复;无法修复的,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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