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绿化委员会的计划和安排,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或者本地区的义务植树活动。

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个体工商经营者、劳动者,由城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参加本地区义务植树活动。

在校学生可以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义务植树活动,也可以由绿化委员会安排,参加当地义务植树活动。

农民的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义务植树的规划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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