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在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中,国防教育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报告会、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等形式,集中开展国防教育,增强教育效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