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五十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

小型企事业单位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