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Chapter 5 保障措施Article 50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等单位所承担的职能、任务及所服务的人口规模,合理配备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乡镇和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做到定编定岗、专职专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当设立由政府购买的文化公益岗位负责文化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