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Repealed

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对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及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