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和副会长,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秘书长。

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理事会可以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