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条例Article 7In force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论证,及时建立、补充、更新相关信息。旅游资源普查信息应当作为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和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论证工作,应当给予资金保障。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