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负责人等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变更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