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Amended

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