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