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法规草案各条款的立法依据、事实、理由等详细说明的附件文本。修改法规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对照文本。
法规草案文本包括地方性法规名称、制定或者修改的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对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送的相关材料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应当要求提案人补充完善。
Local Regulations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