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紫金科技人才创业特别社区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7Repealed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特别社区发展规划、科技创业计划及其政策,协调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指导和考核特别社区工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金融、规划、城市管理、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别社区相关服务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