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撤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撤销该级人民政府个别副职领导人的职务,适用本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1989